泰安王先生于2002年在平安寿险投保了常青树险种2万元。2013年3月份被保险人因失血性休克身故,王先生的儿子王某以受益人的身份于2014年2月20日委托其保单服务人员安其敦,代为办理本次身故保险金的理赔手续。 安老师在协助客户整理好相关资料后,及时提交到了泰安中支理赔部门。理赔人员经过详细了解客户的出险情况,发现客户生前曾于2009年因肝癌住院治疗,且被保险人当时的情况已达到恶性肿瘤的重疾标准。随后便指导代办人员在办理身故理赔的同时提出豁免四期保险费的申请。仅仅不到2个工作日,平安就完成了理赔审核。王老师不仅获得了2万元身故保险金的赔付,同时豁免并退还了4千余元的保险费。 知悉理赔结果的王先生感动万分,用一封感谢信及一面锦旗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及对理赔结果的认可。王先生的理赔案例只是平安理赔人员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平安人寿泰安中支一直秉承“信守合约,主动维护客户权益”的服务信念,用专业、认真、负责的态度,践行服务承诺,为客户带来超出预期的服务体验,赢得了客户的尊重与信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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