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银行 >> 银行新闻 >> 正文

银行房贷“反价”全国蔓延 监管层督促诚信放贷

2011-3-2 12:05:52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佚名
关键词:银行房贷 监管层
核心提示:

房贷维权风波在全国继续纵深演化。

3月1日,广东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已要求相关银行分类处理客户纠纷,有书面合同约定利率的应按合同执行。下一步将重点净化市场,督促辖区各商业银行规范房贷业务流程,违者严肃处理。

就在2月28日下午,多名“等贷族”客户到广东银监局信访,投诉广东多家银行“反价”,不按约定利率优惠放贷。

同日,山东青岛数十名客户到青岛银监局反映情况,获得较满意答复。此批客户大多在当地农行申请了贷款,农行承诺,1月21日前办完抵押登记的客户,可在3月1日-15日获得放款,按原定8.5折优惠利率执行。此前,客户房贷利率被“上涨”至基准利率。

房贷地区差异

记者了解到,青岛房贷市场较为规范,不存在空白合同问题,而广东市场上空白房贷合同盛行,由此导致客户证据不足,维权乏力。

“我买的是一套二手房,1月中旬我签的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首付3成,贷款55万,利率打8折。”在广州农商行申请了房贷的郭先生告诉记者。如在去年12月份申请贷款,按银行要求先期给予贷款额的10%的一年定期存款,还可得到7.5折优惠,不过到1月份政策取消了。

2月20日,郭先生接到银行通知,房贷利率折扣取消,要按基准执行,如同意,3天内银行即可放款,否则就要排队等下去。“银行不守诚信,我当然不同意,利率上调后,我每月还款额由3800元增加到了4100多元。”

与郭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客户聚集在“利率折扣调整广州受害”QQ群里互通信息,发泄不满,对象有广州农商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中行等。2月28日,多名客户来到广东银监局反映情况。

2月28日,广东银监局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将要求银行妥善解决房贷利率纠纷问题,原则上分三类客户区别处理。对于没约定利率或银行有豁免条款的情况,银监局要求银行和客户协商,最好能给客户做出让步,并要求银行一定要在15天内给客户最终答复。

相对广东房贷市场的众多复杂分类,青岛市场显得单纯许多。

2月28日,青岛“等贷”客户刘芳(化名)告诉本报记者,1月17日她做完抵押登记与当地农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8.5折利率,2月11日他接到中介转达的银行通知,要按基准利率的1.1倍方予放贷,经过数十人的集体争取,2月18日银行降低标准至基准利率,仍未得客户同意。

空白合同漏洞

作为风波发源地的深圳,深圳银监局3月1日向记者介绍处理进展称,在2月22日以后的短短2天时间内,各相关银行已主动与500多名涉及房贷纠纷的客户进行一一的沟通解释,对符合要求的部分贷款客户也作出了放款安排。

对比观察广东、深圳、青岛三地的房贷处理可知,房贷流程的规范与否,成为纠纷能否顺利解决的关键。

青岛多名客户告诉记者,其与银行办理房贷手续时较为规范,银行不会要求客户签署空白合同,利率也是书面约定在正规书面合同里,具有法律效力,银行也不敢随意反悔。

而广东和深圳多名客户反映,过户后他们到银行签合同时大都签的是空白合同,签了姓名和日期,有的连日期都没填,这就给银行留下“口实”。一名客户说,“银行的理由是,合同需要打印字体,除了姓名日期,其他空白处不能手写,放款后银行会给客户正式的借款合同”。

“事实上,空白合同是广东多家商业银行数年来形成的行业潜规则 ,可谓是恶性竞争所致。”深圳一银行个贷人士坦承。近年来,深圳乃至广东各城市,进驻的商业银行机构越来越多,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多拉客户,多家银行简化房贷流程和手续,“先出合同再审批”做法在业内通行,而从规范性看,本应是银行先审批完毕,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分享到:分享到新浪微博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1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