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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债市应着力解决成长烦恼

2011-12-26 9:06:13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债券知识
核心提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世军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主渠道,近年来债券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和作用空间,当前正处于“少年阶段”的企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世军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主渠道,近年来债券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和作用空间,当前正处于“少年阶段”的企业债券市场应着力解决“成长中的烦恼”。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当前仅处于少年阶段

  虽然近几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迅猛,但横向来看成长性不足的特征依然明显,可以说正处于“少年时期”。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数据,截至今年9月底,从绝对规模来看,我国企业债券规模仅为773亿美元,略高于韩国,但较日本仍有近400亿美元的差距;相对规模来看,我国企业债券占GDP的比重仅为11%,而同期韩国约为64%,马来西亚约为40%,新加坡为33.5%,日本约为19%。

  少年债市面临三方面的成长烦恼

  一是什么才是适合我国特色的债市发展模式。当前市场出现关于债市统一与否的讨论。对此,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不能笼统地看待统一与否,而要看是否有利于市场的快速发展。从历史上来看,我国债市曾是统一的,不存在监管竞争,但却长时间裹足不前,甚至“深度昏迷”。2004年,我国企业债券规模仅为243亿美元,不及同期韩国的十分之一,仅为日本的四十分之一。1998-2004年的6年间,市场规模仅增加230亿美元,不及目前一个月的发行规模。而随着2005年短期融资券“备案制”的实行,尤其是2007年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制”的实施,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才算正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可见,统一与否并非债券市场发展的决定条件,真正激发市场活力的是“备案制”尤其是“注册制”所体现的市场化理念。

  二是我国债券市场如何消除制约创新的“藩篱”。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的发展,主因在于正确的市场化理念指引和自上而下的创新机制推动。与自下而上的创新相比,这种创新思路既可有效避免创新过度引致风险积聚的弊端,也能充分拓展市场发展空间。与此同时,当前的一些法律法规和监管做法,比如对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40%的规定,对部分投资者投资特定债券品种的限制,对自律组织在监管体系中的定位未予明确等,也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创新空间,成为市场发展亟待消除的“藩篱”。

  三是债券市场如何尽快成为资本市场的主体。成熟经济体中,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的规模依次从小到大,呈金字塔结构,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主体。我国资本市场则呈现“股票市场大,债券市场小”的倒金字塔结构,且这种结构还在不断强化。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募资总额连续3年居全球首位,募集资金比同期美国市场高出56%,分别是日本、西欧和中国香港的7.9倍、1.15倍和1.4倍。与股票相比,债市规模则要小得多。因此,当前需给予债市更大政策倾斜,尽快扭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倒金字塔”结构,确立债市在资本市场中的主体地位。

  发展债市需做到“三坚持,三防止”

  为充分发挥债市作用,当前需妥善处理好市场成长中的各类问题,遵循规律,尊重现实,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市场特征的债市发展之路。

  一是坚持市场化的理念,务必防止重走行政审批的老路。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首要就是统一市场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适度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审批,不能再走“重审批、轻市场”的老路。而秉承市场化的理念和操作,充分发挥“注册制”的作用,也是当前欧美债券市场的通行做法。

  二是坚持推动创新的步伐,务必防止为创新设置过多“藩篱”。要赋予债券市场更加宽松、稳定的创新环境,而对于创新过度可能带来的风险积聚问题,在自上而下主导的模式下则不必过于担忧。尤其是,这种自上而下的创新模式需要以适度的监管竞争存在为依托和土壤,否则将容易产生创新集权,最终结果将是创新严重不足,于市场发展非常不利。

  三是坚持弥补“短板”的策略,务必防止“倒金字塔”结构强化。市场参与方面,适度放宽企业利用债券融资的门槛和法律限制,拓展各类投资者参与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善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资信评估等方面的规范和制度设计;市场发展方面,少一些利益之争,多推出一些普惠市场的得力举措,少一些细枝末节的纠结,多一些市场观念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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