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银行服务问题,省消委会通过向有关银行发出调查函和安排义务监督员对成都市区内41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实地调查等多种形式展开了一次调查。经过调查,目前商业银行存在服务涉嫌重复收费和乱收费、一般客户排队时间长、储户银行卡丢失后钱被取银行不承担责任、银行不告知客户所有收费内容和标准四大问题。昨日,省消委会专门组织专家、17家银行代表、政府相关部门和消费者代表召开了银行服务问题研讨会,会上专家深入地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个人的意见。 问题一: 银行收费项目太多? 调查: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目前商业银行提供的服务项目有3000余种,媒体披露已收费项目超过750种,从对41个储蓄网点了解到的个金收费项目主要有:“零钞清点”“小额账户管理”“转账失败手续费”等十余种,相当一部分属于原来不收费的传统服务项目。 意见:西南财大金融学院院长张桥云认为,目前实行收费,时机还不恰当。川大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教授王建平则认为,商业银行在提供银行产品和银行服务的过程中,耗费了不少资源,收费是应当的,但应当区分情况,实行分类收费。 问题二: 办个业务排队太耗时 调查:75.61%的人接受调查时表示,在银行办理业务时曾排队等候。 意见:四川银监局代表表示,他们一直在采取措施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比如督促银行实行弹性工作制,在高峰时段增开服务窗口。 问题三: 收费项目告知不够 调查:只有50%的银行工作人员会清楚告知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到底哪些是收费项目。 意见: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顾问团主任邱宝昌认为,收费项目按照规定要公示,但目前的情况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收费,公示了也是无效的。 问题四: 卡丢了钱被盗 银行不负责 调查:储户银行卡丢失后钱被取,网上银行的存款不知去向等银行服务安全问题发生后,银行对储户的答复只有一个:你自己没保管好密码,自己负责。 意见:省消委律师顾问团主任律师李凊表示,7月24日《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经省人大通过,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得在格式条款里面有解除或者免除自己责任等内容。 ○专家观点 易宪容:商业银行收费不能自己说了算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银行是一个公共产品,是一个以国家定价为主导的银行体系,在这样的一个体系下,它的收费等等问题,是不应该由它自己来决定的,监管部门有权利通过合适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部门说法 银监局:收费项目已清理 情况已报银监会 省发改委林处长表示,银行收费确实需要进一步规范,但目前作为省一级发改委对银行业没有管理权、定价权,甚至备案权。 据银监局代表称,8月份,四川银监局已对辖内所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将征求的意见和情况报告给了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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