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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宝鸡分行完善廉政案防体系 出台基层监督新举措

2013-5-21 9:20:35  文章来源:宝鸡工行  作者:宝鸡工行
核心提示:为了建立健全基层机构内部管理机制,解决基层支行,尤其是城区扁平化支行班子成员少、缺乏内部监督的现象,防范班子权力失衡、办事失公、行为失范、决策失误,增强基层机构班子管理能力和公信力,工行宝鸡分行结合全行各项基础制度规定以及经营管理

为了建立健全基层机构内部管理机制,解决基层支行,尤其是城区扁平化支行班子成员少、缺乏内部监督的现象,防范班子权力失衡、办事失公、行为失范、决策失误,增强基层机构班子管理能力和公信力,工行宝鸡分行结合全行各项基础制度规定以及经营管理实际,决定在各级基层机构分别设立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目前小组组成人选正在产生过程中。 
    
拟在基层设立的经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共分七部分,即:传达学习、组织落实上级行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商定所在行处财务费用收支事项;研究、商定所在行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审定所在行处产品绩效计价工资、经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研究、商定所在行处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等,涉及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
    
分行明确,基层机构经营管理领导小组由所在行处行长(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3人。各行处在推荐、选举小组组成人员时,应充分考虑人员岗位结构的合理性分布。该行在具体安排中,还明确提出了小组成员的五项资格条件以及产生程序,经过提名、选举、核实、公示等环节后由分行发文确认。
    
宝鸡分行基层机构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对所在行处日常经营管理负直接责任;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议事规则,每次工作会议参加人数不得少于3人;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经过会议审议、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基层机构经营管理领导小组须建立会议签到制度和记录制度。会议召开时间、次数由各行处视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应安排在班后或双休日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召开前,小组成员要对拟上会议题进行充分沟通,切实减少会议频次,提高会议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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