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推动,严格问责管理。出台《对公存款考核办法》、《大额资金流出问责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公存款的组织推动力度,对完不成任务的支行行长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二是明确增存着力点,明晰目标责任人。明确今年首要的着力点仍是财政资金,各支行行长为各县财政资金主要联络人员,要扩大非税收入合作面,加大对社保等财政专项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的营销,稳步提高社保市场份额,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全面合作。 三是加大竞争维护力度,做好营销策略的制定。全面关注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认真梳理,明确各项目的营销策略,提前介入争取项目资金的落户;加强银政合作,积极参与地方项目建设,通过高层、中层、网点联动营销,提升日常维护的频率与力度。 四是做好大额资金流向的监控。对各重点单位的资金流入流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突出抓好公司客户上下游客户的拓展,深入到资金的最终落地点做好营销;完善资金的流向台账并及时向兄弟行通报,推行大额资金流出问责制,确保各单位及重点客户的资金在工行的封闭运行。 五是强化以贷引存的作用。充分发挥以贷引存、以贷稳存的作用,通过贷款的发放特别是与地方财政有密切联系的小企业贷款,争取在地方政府面前的更大话语权;通过贷款增强与客户的关系,各行在发放贷款时要与客户签订明确的存款协议,提高客户资金在我行的留存率。 六是强化考核,增大奖惩的透明度。将对公存款的拓展与两项费用挂钩,同步奖惩,人力费用中提高对存款增量的考核比例,存量与增量的考核比例由60%:40%调整为30%:70%。对于存款增量为负数为支行、将扣减相关负责人当期绩效的10%。 七是加大同业营销,实现兴义城区与各县支行的同业存款的全面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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